发布时间:2018-05-17 15:00: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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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规范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而且是权威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只因为一位西医大夫的含有毒物酒精的网络谣言,造成退货直接损失上百万元,未来的损失不可估量,甚至还会影响中医药与酒行业的发展。这种人不被惩处就无法遏制网络谣言的恶性传播。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广告违法是登记在案被媒体曝光的,管理部门有记录就是事实,,我国法规还不健全,,三鹿当年没出事也是合格的,但算不算毒酒,,这个要商榷,我并不认同这种形容,可以起诉他诽谤,但这不属于刑事犯罪,而该企业常年违法广告,则触犯刑法了.虚假广告法规定2次以上不改者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我的结论是,企业可以起诉该医生,警方可以公诉该企业法人代表,同时内蒙广告和医药部门需要整顿。
 
  当然咯,按照企业的属地管理原则,关于广告是否违法,请查阅内蒙药食局3月8日的“合法合规”的结论。请不要张冠李戴无中生有。你如果遭受谣言攻击失去工作损失十万元,你是否报案追究谣言制造者的刑事责任?一个企业仅仅经销商与消费者的退货款单据证据就高达140多万,你觉得企业报案抓人不是合法的法律程序吗?
 
  不过说句不好听的,这个根本没法调查的。即时中毒的人才会知道自己中毒,慢性中毒的人根本不会知道。只有针对药方,对每个成分进行甄别实验才行。但话说回来,作为一个药物,上市前就应该有严格的临床试验报告,有没有毒有多少毒早就应该是定论(除非发现未能预知的有毒成分或者副作用),不能因为是什么古方就豁免,古人科学技术能力有限,现代人不能将错就错。
 
  不过讲真啊,咱们红毛的老总……他懂什么药酒,说白了就懂点营销而已,看他的经历,都跟保健品有关,这次又拿药酒当幌子,广告大肆宣传,在全国行骗,具体药酒有没有功效,恐怕自己从来不喝,我认为鸿茅药酒非常有功效,看看把内蒙药监局的,内蒙公安局的都喝成脑残了,这样的骗子还能当上人大代表,药酒你们接着喝,结果人家还是大把大把的票子赚着,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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