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8 14:47: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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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觉得……赡养老人的某些人永远有理由!不管老人有没有钱,做子女的不该赡养老人吗?不管老人有没有钱,老人生病了,做子女不该上门去看看吗?如果做子女的不富裕,不该给老人几百的营养费吗?至于说遗产问题:第一,这是老人的权利;第二,你想过老人抚养你成人,没花钱吗?所以,对于不想赡养老人的某些子女,永远有借口拒绝。
 
  因母亲将股票、房产等财产都给了儿子,在母亲患癌后,女儿拒绝尽赡养义务,母女最后对簿公堂。法院审理认为,丧失劳动能力、年老体弱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于情于理于法,女儿都应适当支付赡养费,考虑母亲将其大部分财产给了儿子,其儿子应承担更多的赡养义务。
 
  不过我觉得……老太太分儿子多一点可以理解,但一分钱没留女儿说不过去,你想过女儿的丈夫儿女会怎样想,即使法院判了,那亲情也荡然无存了,只怪老太太自己。当然咯,另一方面,都不赡养老人了,有什么亲情可言。就因为老人没给女儿钱就是老人的错了?老人有没有抚养女儿?有的话,凭什么不赡养老人?
 
  不过大家可以想想哈,伤害女儿把女儿当外人的时候想过什么亲情吗?老人的财产她自己治病还不能花了,要等她死了全要留给吸血鬼儿子花,这样才符合你的标准?老人的财产花光了,子女分摊就叫不赡养老人?留着老人财产不给他花等她死了自己花才叫真赡养?少吸点血拿出来给老人治病都不行?还要给立个孝子的牌坊不?
 
  不过我真的是觉得……按法律说话,法官就是胡判。首先,老人的股份和房产价值多少钱要评估清楚,其次这些财产的价值是否能满足老人的治疗需要,其三不能满足的部分应该有仔女共担,财产无偿转移给儿子,还要明显没有赡养能力的女儿承担赡养责任,简直是荒谬。孝是美德,但是这样的母亲真的有亲情吗,她有凭什么要女儿超出自己能力尽孝呢,难道就因为她有生育能力吗?老人的丈夫在天之灵会安心,她怎么去见自己的丈夫呢?
 
  当然就我个人来说我真的是觉得这里面似乎有个BUG啊,大家其实可以想象……以广州的房价,拿到的那套房子卖了,拿点零头出来医药费也足够了,即使不想卖,抵押贷点款拿租金还应该也差不多了,老太太既然都有近三千的退休金必然有医保了,药费报了部分应该不至于高到很恐怖的地步,所以说对于我们这个老人家……唉,也真的是无解,中国这样的傻老太太实在是太多,多的让人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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