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0 09:26: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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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控”奔驰车主——再用一百个谎也圆不了的谎!
 
  失控奔驰车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经检测机构认定,事发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所以,车主是在说谎?
 
  前段时间看了《局面》对“失控”奔驰车主的专访,作为一名律师执业经验告诉我,事实是用证据说话的,不能听信一家之谈。就像前几天大家争论的得沸沸扬扬的王凤雅案,最后的大反转还是让一些自媒体人默默的删除了对此事件的“高谈阔论”。
 
  脱离了事实的评议和争论显得既滑稽又苍白。
 
  在历经奔驰公司核查、官方机构认定、媒体持续追踪、检测机构认定后,奔驰车主是否应该为其不实言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据目前情况分析两点:
 
  一、车主违反相关交通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就各界媒体报道以及最终的检测结果来看,奔驰车主的这种言行已经对奔驰公司商业信誉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果程度严重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追究刑责标准,车主也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当然,从目前报道的情况来看要认定刑事责任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涉及到要考虑具体的损害后果等情况。
 
  根据刑法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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