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31 17:13: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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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1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迎来了其第二个任期的最后一天。

  三年前,同样是换届之年,彼时的格力电器在当年5月10日,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向股东披露了以董明珠为首的候选人名单。

  三年后,迟至今日,格力电器尚未公布候选人名单,董明珠“超期服役”已基本成为事实。

  5月31日,“公司深读“致电格力电器投资者事务部,对方一位人士称,不清楚迟迟不发布候选人名单的具体原因,而在正式换届之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明珠仍将正常履职。

  而不管董明珠本次连任与否,格力电器都将面临种种不确定性。

  股东大会或将在6月底进行

  2012年5月31日,格力电器公告称,时任副董事长、总裁的董明珠接替朱江洪出任格力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明珠时代正式启幕。

  格力电器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员共9名,人选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总裁每届任期亦为三年。

  2015年5月10日,格力电器如期披露了包含董明珠在内的新任董事的候选人名单。6月1日,格力电器召开十届一次董事会会议,董明珠全票当选董事长,正式开启第二个任期。

  截至今天,董明珠的任期已满。截至发稿时,格力电器仍未发布候选人名单。

  5月31日,格力电器投资者事务部一名工作人员对“公司深读“表示,尚未接到相关通知,“具体原因不清楚,可能国企内部走的审批流程比较长,要股东提名,股东提名程序比较复杂,会耽误一些时间“,这名工作人员表示。

  工作人员所说的“国企“,是指被珠海市国资委全资持股的格力集团,该集团除了控股格力电器外,还持股了珠海格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目前,周乐伟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根据格力电器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一年内仍然有效。

  投资者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公司章程,在选出新的董事之前,董明珠将继续履职。

  “没有时间规定,就是在新的选出来之前都要履职。”她说。

  除了换届,格力电器今年的股东大会也被推迟。5月31日早些时候,有媒体报道,原定于5月31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将延迟召开,推迟原因不明。

  过去三年,格力电器宣布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均在5月,分别为5月29日(2015年)、16日(2016年)和12日(2017年)。

  根据格力电器公司章程,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在选举董事会成员前,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由于格力电器尚未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信息,也未公告候选人名单,可以判断,候选人名单至少需要等到6月20日后才能公布

  投资者事务部工作人员亦对“公司深读“表示,股东大会或在6月底举行。“股东大会应该会讨论候(董事长)候选人问题。”工作人员说。

  后董明珠时代仍面临风险

  2012年,董明珠就任格力董事长。在她治下的6年,格力电器营收从2012年12月31日的1001.10亿元,增长至去年年底的1500.20亿元,同期净利润从73.80亿元增至224.0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8.31%和40.71%。

  同期,格力电器产品线也出现了扩充,从以往的主打空调和小家电,逐步演变为空调、小家电、智能家居、工业装备、新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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