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01 20:49: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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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银行支付结算手段也在不断进步。对公账户是可以开立单位结算卡的。它不仅具有自助转账、存取款和查询功能,而且可以解决公司类客户异地或跨行小额支付结算,极大的提高了结算效率。但无论一个对公账户能开多少张结算卡,除了开户人提出要求,其他强制开卡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
 
    一般一个对公账户可以开立1张主卡,2……3张副卡,至于最多能开多少张,各家银行规定不一。主卡和副卡在功能权限上是有区别的。其中主卡是全功能卡,具有存取款、转账和查询功能,主要由公司负责人或财务主管持有,便于日常支付;副卡一般只开通了存款和查询功能,或只开通了存款功能。
 
    至于一口气开了50多张单位结算卡也存在多种可能,因为该开户单位具体情况题主也并未详细介绍,不能妄下结论。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开户单位属于销售型企业,由于直销门店较多,或者市场销售员工数量庞大,为了便于当天营收快速及时进入公司账户,是可以要求开立多张单位结算副卡的。每个直销门店或销售人员,可以就近及时将当天营业款存入公司账户,而不别通过其他繁琐方式,或将销售款项滞留,这对公司财务管理十分不利。
 
    当然,事到如今靠银行卡来管理公司营收的方式也算老套了。在网络和移动支付高速发展的今天,以单位名义申请商户Pos,支付宝和微信收款码就可以搞定。特别是Pos动态码收款,是没有像支付宝和微信收款限额,也没有提现手续费的,只需要支付0.5%左右手续费,结算款自动到账。
 
    至于有无风险,就像普通银行卡一样,尽管有密码,但也不能说绝对没有风险。至少卡内有开户人完整信息,一旦泄漏也会产生负面影响。加之由于持有人数过多,难免出现管理漏洞,可能引来不必要麻烦。更重要的是还要问清楚是否有年费或其他费用等。所以,如果公司确实没有这一需要,完全可以拒绝,或对多余的进行销卡处理。如果银行还是要强行销售,就存在为了完成任务冲业绩之嫌,那就违规了,可以依法维权。招商银行素以“零售之王”享誉我国整个银行业,我们有理由相信一定会得到妥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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