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2 17:01: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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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严格来说Jazz并不属于所谓“流行音乐”的范畴。爵士乐有其黄金时期,但当前的时代早已过了Jazz的全盛期,可以说已经比较小众了。流行音乐或者说Pop Music,是一种主流大众化的音乐形式,而Jazz没那么主流和大众化。

  当然近几十年来音乐发展的主旋律之一是Fusion即融合,各个音乐类型会彼此融合;爵士乐从1970年代起进行各种实验性的融合探索,其中有和主旋律流行音乐进行的融合,比如九十年代起走红的Kenny G就是很好的例子,他的音乐不是典型的Jazz,带有很多流行元素,但商业上很成功,这种融合型的音乐要说归入Jazz或Pop都是两可的。
 
  如果是说Be-bop时期最经典的Jazz,其实不属于流行音乐,而是一种很独立的精英化的音乐,就像古典音乐那么“独立”,其创作技法、演奏技法都是很复杂的。流行音乐要大众化和通俗的多,从技法上说要简单很多。如果是说爵士乐爱好者所听的典型Jazz,无论是五六十年代的Bebop、七十年代的Fusion、当代的爵士乐重奏还是新派自由爵士,我觉得都不宜归入“流行音乐”。
 
  从流行音乐发展的逻辑上说,我们现在听到的流行音乐,跟爵士乐有很大关系。爵士乐是“流行音乐”之前的“流行音乐”。唱片业是1930年代才建立起来了,在那之前,流行的歌曲主要是音乐剧歌曲和爵士歌曲,它们对后来的白人流行音乐创作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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