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4 11:05: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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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下同)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
 
    本人(含共有权人,下同)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经无锡市产权监理处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首付款发票原件。
 
    提取金额为合同签订日期或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2.购买本地存量房
 
    本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提取金额为产权建立日期的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留存百元以下的所有余额)。
 
    3.退休提取
 
    退休证原件(职工未提供退休证原件的,但其年龄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视同退休)。
 
    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离开本市提取
 
    a、与本市公积金缴存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提取金额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包括利息),并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提供的身份证的地址信息为本市行政区域的(包括江阴、宜兴、锡山、惠山),另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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