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0 16:25: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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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可怜,两口子也是被债务逼得刀想不开呀,可是他们死了小孩怎么办?交由谁抚养啊?这让孩子将来怎么活啊。
 
    至于那些外债,那更不用说了,人都死了,还要什么债呀!这也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碰到这样的情况,那借出钱的人也该自认倒霉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但是问题是夫妻两个人都已经自杀了,找谁偿还呀?并且父债子还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可能要求他的子女偿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只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本案中的夫妻死亡后,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只留下一个小孩。所以债务也不能有小孩承担了。
 
    所以碰见这种情说,借钱是有一定风险的。不仅如此,有些债务人借了一大笔钱,虽然不是自杀,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死亡,其近亲属得到了一大笔赔偿金。但是借出钱的人也不能以此起诉他的近亲属要求用赔偿金还债,因为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算作债务人的个人财产而偿还外债。在这种情况下,借出钱的人也只能“望钱兴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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