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3 19:27: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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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富于民

最近有两个事情大家比较关注,一个是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上调至5000元,另一个是关于不动产联网的落地。

两件事情从字面上看是没有任何联系的。但是从本质上讲,实际上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在改革历程上踏出最「实际」的一步。

之前曾做过比喻。

其实,上轮去库存就是人民对国家创业的一次赞助,而且这次赞助在房价飙升的情况下,力度空前绝后。至少是年轻人掏空了家里的六个钱包,老年人也搭上了养老的钱。

地方政府用这些赞助,释放了之前的债务压力,搞了基建投资了产业。只要产业做起来,公司就能替代居民纳税,社会创富能力增强,就算是创业成功,迎来一荣俱荣的美好景象。

然而,这套理论天生又是很难行得通的。

因为居民买房,实际上是承接了杠杆。肩上扛着高杠杆就像心中压着块石头,本想出去下顿馆子,一想到房贷还是算了吧,穿旧了的衣服准备换一身新的行头,一想到房贷还是算了吧…

于是,大部分普通人的生活被迫变得越来越简单,脑子里只剩下了两件情,房子和孩子。没人出来花钱消费,市场经济活跃度趋弱,公司缺乏收入来源,自然产业也就发展不起来了。

所以说,用透支消费力的方法发展产业的方法是行不通的。

因为居民财富是有限的,既然选择让大家赞助国家发展事业,就一定会挤压社会居民的消费力。而产业要想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要「藏富于民」。

藏富于民就是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提高工资收入,另一种是减轻税负。

按目前情形来讲,整体提高工资收入这个太过复杂,和产业经济有关系,你总不能说随便让一个公司多给员工发些工资吧?老板肯定不干,资本家是要核算成本的。

所以,整体提升居民消费力唯一的方法就是减轻税负。下面讲一下最近比较火的个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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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上调至一万元?

从1980年个税法颁布到现在,历时38年,免征额度总共提升了5个档次。

1980年的的时候,免征额度是800元,而当年的全国人均月工资仅为64元。也就是说,那时的个人月收入远远低于个税起征点,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屈指可数。换句话讲,当时需要缴个税的绝对是富豪。

个税起征点是为了保护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的。那时候的表现非常具有前瞻性,可谓藏富于民。

但是到2006年的时候,个税起征点换了新的算法。就是用全国人均工资挂钩个税起征点。个税被上调至1600元,因为当时全国人均月工资为1530元。

其后就是08年上调至2000元,2011年上调到3500元至今。当然2011年的全国人均月工资也是相应的3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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