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6 16:17: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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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些回答,有些片面。实际上,还真的有一项内容,是任何商业银行都不能拒绝的业务——那就是人民币现钞业务。
 
    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其中有两条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为公众办理的业务,不得拒绝。分别是第二十二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挑剔残缺、污损的人民币,并将其交存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第三十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业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人民币真伪的服务。”同时对于上述两条,《人民币管理办法》还有专门的罚则。所以,凡是这两项业务,商业银行不得拒绝为任何客户办理,否则将受到央行的处罚。
 
    除了上述人民币现钞业务,商业银行有权根据自己的要求以及内部规定,来选择性为客户提供各种业务服务。当然,如果客户的要求不符合国家政策或管理规定,银行也一样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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