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6 16:57: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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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在西安缴纳10年社保,因跨省流动就业到北京后,西安缴纳的社保仍然属于你的。西安的社保账户属于原参保地缴费账户,北京的属于临时缴费账户。
 
    按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当然,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2009年12月28日才出台,你是08年到异地就业,所以并不受此限制。但最好及时咨询临时账户社保机构,做好转移接续工作,以免受到损失。
 
    跨省流动就业,社保资金如何计算转移。
 
    个人账户存储额:1998年1月1日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之后的按照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转移。
 
    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12%的总和转移,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如何转移接续?
 
    参保人异地就业后,应及时持原来参保地缴费凭证,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原参保地收到接收函后仍然需要最多15个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再返回到新参保地,也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转移接续手续。往返过程大约就需要45天时间办理完毕。
 
    转移接续的特殊规定,对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40周岁的,不允许转移。要求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关系,在新参保地只能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待达到退休条件后,一并转移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多次流动就业,社保待遇领取地最后如何确定?
 
    基本养老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
 
    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分三种情况:
 
    1.在基本养老关系所在地缴费满10年的,在该地领取养老金。
 
    2.此地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满10年的缴费地,办理养老金领取。
 
    3.在所有缴费地均不满10年的,转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领取养老金。
 
    由此可以看出,涉及跨省流动就业的朋友,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退休后你在何地安家?再有针对性地办理社保的转移接续手续,以方便自己。当然,全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养老金水平和医保水平也会有较大差异,这也是考虑的重点。好了,今天分享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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