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7 15:37: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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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在为人做担保的时候,就应该想到这个问题,况且还是用自己的房子为别人做担保,就没有想过后果吗?
 
    现在说这些没有用,你说的那些资金谁使用了也没用,既然签字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是因为有房子做担保,银行才放的款,没有房子做担保,银行可能就不会放款,所以当借款无法偿时,银行要处置抵押物合情合理合法,一点毛病没有啊。
 
    重点是现在该怎么办?
 
    我建议你,先弄清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是一般担保,债权人(银行)应该先追索借款人的责任(财产),借款人无法偿还的在追索保证人的;如果是连带担保,那么债权人(银行)既可以向借款人追索,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
 
    所以当务之急是查清借款人有无财产,有的话向银行和法院提供信息,同时申请暂缓执行你的房子,如果没有或者不足以偿还银行债务的,那恐怕就没有办法了。
 
    此外,能让你家以房子作为担保的,应该是关系比较好的亲戚之类的吧,找找他的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他因为他的原因,要让你家无家可归了,看看有没有转机吧。
 
    随便找财经网认为,这件事告诉我们,轻易不要给人做担保,做担保前一定要考虑后果,不要发生了再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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