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27 21:34: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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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庆阳女生跳楼事件简直匪夷所思。遭到猥亵并控诉后,校方居然将涉事老师调到了后勤岗位,而不是开除和报警,理由是“亲吻三处”达不到开除程度(控诉书里有对教师撕扯衣服的描述?)。处罚依据是《中小学教师违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女生家人报警后居然只治安拘留10日,公诉机构居然认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现在女生已跳楼,处罚结果是调出教育系统,取消教师资格?(很明显还是有编制的?)
 
    都说官官相护,难道连一个普通教师的禽兽行为都不能绳之以法?一个法律行为为什么要用道德处罚条例处罚?是法律不健全还是执行有问题?一个处处都是道德条例的社会就是法治社会?
 
    欺公罔法,正义不彰。微博已经出现将近十年,起初被认为是围观改变中国,可是没有改变这个女生的命运?高考是那个女孩唯一远离老家和黑暗的途径,只可惜她没能坚持到那一天。甘肃庆阳教育局、六中和当地公法检系统所有人都欠这个女孩一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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