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3 15:04: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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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认为, 国家储备粮确切的说,包括中央储备粮和临时政策性收购的粮食,比如托市和临储收购等。

    一般来讲,中央储备粮由中储粮包干管理,即国家给予一定的费用,有中储粮全权负责中央储备粮的安全管理,包括收购、轮换等工作,
 
    按照正常的中央储备粮油储存年限规定:
 
    长江以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4年,玉米1-2年,豆类1-2年。
 
    长江以北地区:稻谷2-3年,小麦3-5年,玉米2-3年,豆类1-2年。
 
    食油1-2年。
 
    也就说,在这个保管时期内,只要不是遭受意外自然灾害,这些粮食都是合格的食用消费等级,可以供相关食品企业采购使用,饲料以及深加工企业更是能够采购。
 
    但我们也注意到,近几年随着我国临时性粮食收购数量的增多,一些托市的小麦和稻谷,以及临储的大豆、玉米、豆油、菜油等品种,或多或少的出现超期保管的现象,个别粮食甚至保管年限高达七八年,加上部分年份收购的超标粮,以及保管条件不佳等状况,导致出现超标粮,这部分粮食一般会销售给饲料企业和深加工企业,而国家在处理这部分粮食的时候,也会明确规定,仅限于饲料或深加工企业参与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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