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3 17:39: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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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题目内容应该可以看出别人想出200万买你公司20%股份,并且很可能这20%的公司股份属于你个人所有,那么这200万元应该是属于你个人所有。原因很简单,因为这200万是你通过出售个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得到的收益,并非是公司的公共财产或者利益,所以你作为第一受益人和唯一受益人,这200万元当然是你的个人财产。

    我们知道,每一个有股份的公司在注册成立的时候都必须有两个或者是两个以上股东共同成立。那么在公司股权股份出让或者是转赠的时候,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以题目内容市值1000万元的公司作为假设对象,如果有其他投资者愿意出资200万元向其他老股东收购20%的股份,而且老股东同意该收购条件。
 
    那么在交易完成后,投资者付出200万元得到20%股份成为公司的新股东,而老股东在出让20%股份后将得到200万元和失去20%的股权。而公司的市值没有发生改变,依然是拥有1000万元市值。
 
    老股东在失去20%股权后同样存在两种具体情况,一是不再拥有公司任何股权,也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二是仍然拥有公司部分股权,依然是公司的股东成员。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有其他投资者愿意出资200万元换取公司20%的股权加入公司,成为公司的新股东。那么在这笔投资当中,显然是以公司作为交易的卖方主体,新股东出资的200万元显然应该归公司集所有,成为公司的公有财产,为所有股东共同拥有。
 
    此时,公司的市值增加了200万元,变成1200万元,实现了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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