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9 13:46: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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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情这样和稀泥是社会的悲哀,好好的开宾馆,他跑这里来自杀,宾馆是受害者,应该得到死者赔偿。死者家属赤裸裸敲诈,难道不负法律责任?公安干什么吃的,?为什么不对敲诈者采取强制措施?

  今年6月下旬,王某独自入住汤阴县城某宾馆。当晚9时许,宾馆工作人员发现王某在房间割腕自杀,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经勘察,排除了他杀嫌疑。
 
  这样的调解助长歪风邪气,宾馆尽到了管理义务没必要赔钱,自杀的死在中国,家属是否可以向当地省政府要求赔偿,恐怕不会赔还会被抓去治安拘留几天吧。
 
  往好的地方想一想,比闹走好多万的那些案例不知道进步多少了,如果闹得成本也裹不住,这种风气逐渐的没有市场,那么才能达到尽量依法处置的最好时机。否则严格依法处置本案后,连带着闹、打、砸、报复等等,产生更多的社会治安案件,进一步增加社会混乱因素,这难道不算执法严格带来的副作用么?
 
  不在于钱多少,能商量就好。不仅仅是这单独个案,以后要把这种能商量处处开花,包括选举时也要商量,大家一团和气就和谐了。而后,去美国违法时还商量,只是别忘了捂着屁股商量,免得被踢。这样全世界就都和谐了。
 
  不过说真的……有的时候真的很想问要这调解员有何用,这纯粹是和稀泥的调节方式,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维护了社会的和谐,殊不知助长了那些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者的嚣张气焰,也寒了那些遵纪守法、老实本分人的心。
 
  任何法都大不过和谐社会!谁闹得厉害,谁就有道理。在这样的前提下,请问执法必严如何实施?请问你让我们怎么相信你们这个队伍会公正严肃执法?
 
  这种事情宾馆的确于法于理于情都不用赔偿,这个不是调解,完全就是宾馆为了尽快恢复正常营业,但是现在周边的人都知道里面死过人,估计以后生意也不会好了,还莫名赔了一点钱,算是晦气。当地政府如果觉得人家家人生活艰难,完全可以让民政部门给予一些帮助,让受害的宾馆补偿完全不对。
 
  在这个新闻里面,家属说“人是在宾馆死的,宾馆必须对此负责”,按这家属的逻辑,哪天叫个绝症病人去他家死,让他赔30万!不过话又说回来,无赖之多,不怪无赖,怪这个滋生无赖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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