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1 17:33: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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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借钱是件很常见的事情;而民间借贷中,由于数额一般会较小,时间较短,且因为双方之间有特殊的借贷关系,往往不会形成书面的借条,那么在这种情况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呢?

根据我们法律的规定,合同分为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两种,在上述情形下,就属于订立了口头形式的借贷关系,而且由于口头借贷合同灵活、便捷,在实际生活中适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说大部分的民间借贷都是口头形式的。

但这种口头形式的民间借贷存在一个严重的缺陷,没有留下痕迹,一旦双方发生争议时,出借一方往往很难拿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一旦出借人无法举证的,就要承担因此带来的不利后果,即法院无法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从而使得出借人的要求得不到支持。

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应该怎么办呢?出借人可以采取如下方法来弥补:

第一,邀请一些与双方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同事到场,监督和作证;

第二,如果有可能尽量形成录音资料。

当然,如果可能的,最佳选择依然是形成书面证据材料,尤其在一些大额的借贷中。

在法院的公开判例中,也确实存在很多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在诉讼中,因为出借人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而借款人又不承认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最终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钱的主张得不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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