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5 19:07: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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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发股份,IPO上市至今不到三年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道藩、陆巧秀拟分别将持有的 6.95%和 22.96%股份转让给恒力集团,并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交易所问询mark:
一、上市满三年即出让控制权是否违背前期承诺
公司股票2015年3月19日上市,至今不到三年半,控股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曾明确承诺“为避免股份公司的控制权出现变更,保证股份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将所持股份公司股份转让给从事相同或类似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第三方。如本人拟进行该等转让,本人将事先向股份公司董事会报告,在董事会决议批准该等转让后,再行转让”。
请公司补充披露:
(1)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上市不到三年半的情况下转让公司控制权的主要考虑,是否与公司的基本面变化相关;
(2)公司上市以来的发展情况,本次交易是否与控股股东前期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与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承诺相悖;
(3)交易对方恒力集团的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并说明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本次转让是否与控股股东前期不将所持股份转让与有同业竞争可能第三方的承诺相悖;
(4)控股股东是否按承诺事先向股份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报告,公司董事会是否按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及控制人变更事项进行了审议及其决议情况。 

二、协议转让溢价
双方拟协议转让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1.91元/股,本次协议转让价格溢价约47.05%。请你公司结合交易双方关联关系、利益安排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合理性、溢价收购的原因及主要考虑,以及股东决策是否审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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