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5 20:22: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女孩子被性骚扰或者性侵后,如果时隔多年,真要选择报警维权,其实搞法律的人心里都明白,除非男的主动承认有性侵或者性骚扰,否则绝无任何胜算,在这样情况下女方选择微博举报的方式也冒着极大的风险,因为很容易被当成诽谤来处理,同时在目前这种人文环境下,荡妇羞耻还是客观存在的,举报者自身也有很大的风险。

    在这里我们一般要区分法律上的强奸罪的证据要求和言论侵权的证据要求,比如某女士举报章文案,某女士的证据要定章文强奸是不可能的,但这些短信记录足以证明其言论有一定的事实依据,不构成诽谤。
 
    有种逻辑是这样的,既然是强奸,那你为何不去报警,不去找警察做笔录,竟然选择微博曝光那肯定是诽谤,对这类太懂国情又能装傻,又擅长逻辑分析的老狗逼我相信民智已开,大家也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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