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27 16:07: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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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只要结清上笔公积金贷款且信用良好,最近连续六个月交纳公积金的情况下是可以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需询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购买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危改还迁住房、公有现住房。

  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

  2. 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及借款人名章;

  3. 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其相关资料;

  4. 购买住房首期付款证明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自筹资金证明;

  5. 使用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需有配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或其他证明夫妻关系的证明;

  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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