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1 16:20:5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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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招股说明书承诺,这是法律问题。
 
    用致员工信来承诺,这是诚信问题。
 
    黄峥的承诺,明显属于后者,既然不是法律问题,就谈不上真实有效。
 
    很多企业选择境外上市,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审核宽松,在股东数、股权结构、盈利能力等条件都比国内宽松的多,如果在国内,拼多多这样才成立三年亏损13个亿的企业是不可能上市的。
 
    宽松的另一个方面,是解除限售的时间,在国内,上市公司股东限售时间是三年,而在美股,一般90-180天就可以,也就是说,半年之后股东就可以合法的卖出。
 
    而黄峥的承诺和号召,只是一种表态,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这就像贾跃亭说下周回国一样,他不遵守承诺你除了道义的谴责又能把他怎么样?
 
    但是,黄峥在致员工信中表示的“”要坚持本分,面对质疑要先求责于己,要拥抱公众和竞对的监督,忽略股价的波动,拿出钉钉子的精神,一个一个扎扎实实解决实际问题“的表态精神,我还是比较欣赏的。
 
    至于他能不能信守承诺,让时间来证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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