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3 09:29:3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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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货基规模在16年比较平稳,没有出现大幅扩张或者萎缩,我们在前期报告《从货币基金的历史扩张路径看未来发展》中分析过,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货基在16年的收益率处于一个低点,货基吸引力下降,限制了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另一方面则是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没有大幅降低,对货基的规模起到了一定的托底作用,根据16年报的数据,机构投资者持有比例平均数为51.1%,中位数55.3%。整体来看,存单收益率在16年确实对货基规模有影响,具体表现为:存单收益率低位——货基收益率低位——货基吸引力降低、规模没有扩张。

  其二,理财产品的购买门槛下降,单一投资者销售起点由不得低于5万元变为不得低于1万元,门槛放松使得理财的客户范围得以扩大,有助于缓解银行理财资金端压力,而对公募基金产品可能形成分流。
 
  其三,理财新规明确了摊余成本法可以适用到银行类货基产品,而公募货基的需求可能会因此分流。从理财新规细节来看,类货基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净值波动压力减轻,产品收益更稳定,加之银行货基也能实现T+0,其吸引力更高。同时,需要看到类货基产品的资产配置和公募货基可能不一样,后者在证监会管理范围中,而前者则不是,因此久期以及投资范围可能会偏松一些,收益率或高于公募货基,这个才是当前最为重要的一个重点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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