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5 12:33: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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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对在不幸事件中的逝者表示沉痛的哀悼。中国有句古话叫“一生一世”意思就是说,人只有一次生的机会,一世泛指百年,希望活得长久些,尽量活得幸福美满。指的就是珍惜生命,珍惜每一天的美好时光。从华山栈道跳崖事件回放来看,更从媒体的评论来看,部分观点认为这位年轻的游客属于轻身就是属于自杀,责任在游客自身,我部分同意。另一部分的观点认为景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也认可。但我的看法是上述2个观点还不是最主要的因素。而最核心的问题是:这是一个旅游项目还是高度危险的探险项目?换句话说,这种高度危险的体验已经不是旅游项目了,已经成为高危的登山探险项目了,应该是专业登山队员探险的项目。而二者之间有严格区别,严格规定。也就是说,普通游客只能参与无风险或低程度风险的旅游项目。没有资格参与高度危险的探险项目,除非经过专业培训。

    在华山海拔2000米的高度,栈道与谷底净空垂直超过700米的距离,让普通游客在30厘米宽的木板上行走,这种项目已经不是普通的旅游了,是完完全全的高风险登山探险,已经完全超出普通旅游者能够承受的风险范围。也就是说,这种高风险项目只适合专业登山队员,不适合普通游客。景区开发出这种高风险项目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我个人认为目的很清楚就是为了赢利。而赢利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运作模式,赢利也是应该的,但是绝对不能够把所有的游客作为专业登山队员,绝对不能够把游客的生命当游戏吧。
 
    海拔2000米的垂直高度是个什么观念?是属于跳伞运动员在飞机上跳伞的高度,而跳伞运动员是需要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跳伞项目也不对普通游客开放,除非经过专业训练的游客。同样的道理,只要是成年人,手里有钱就可以购买汽车,但是驾驶证是万万买不到的,要驾驶汽车必须要经过培训取得驾驶证才能够开车上路。现在华山景区就让普通游客购买一张票让游客承担高风险、高难度的体验,而这应该是专业登山队员做的事情。就凭这一点,景区为了赢利让普通游客玩高度风险的项目,是把风险和危机转移给游客,是把游客的利润转移给景区。无论从国内法和国际法来看都行不通,人的身份有多重性,在家里是家庭成员,在马路上是行人,在景区是游客,都属于普通人,应该享受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旅游项目。把高风险的项目克隆转移到低风险或无风险的社会普通群体,这种做发本身就有错误。按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就是垄断,是行业的垄断。景区的管理者是老大,游客是弱势群体,形成信息不对等,权利不对称,责任不相同,承担的风险完全不一样。最后形成的严重后果是游客自己,这样的高危项目是否经过当地政府批准?是否经过当地人大讨论?是否开过听证会?我们一概无知。因此,我认为,这个项目不合法,不合规,也不合理,属于专业登山队员玩的事情现在让老百姓来玩,怎么会不出严重的事件。无论这位游客是属于轻身者还是意外死亡。事实上,景区为他提供了外部客观真实的条件,为他死亡大开绿灯。我认为责任完全在景区,这个项目应该立即停止甚至取缔。否则以后还会发生人命关天的事件。旅游应该以休闲、轻松、快乐。绝对不可以为了攒钱把游客的生命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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