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6 15:32: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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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算行贿,胜似“行贿”。

    按照我国法律,构成行贿罪的要满足几个条件
 
    1.向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给予财物。
 
    2.谋取不正当利益。
 
    3.金额至少在一万元以上。
 
    按照这个标准,碧桂园还真算不上行贿,一来这些记者大多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来200个人花了140万,平均每人7000元,够不上1万元的标准,三是送钱物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好生款待的目的是让记者“笔下留情”,但是这个不明说还真不好定性。
 
    其实这种给参会记者送礼甚至现金的行为,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车马费”,在中国是很常见的一种行为,算是一种“潜规则”。
 
    记者大老远来了,来回车费、火车票、飞机票是不是给报了,是不是得吃好祝好,临走再送点礼品带走,这样记者心情才会好,不说给企业写点好听的,就是写不好的也会留有情面,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嘛,这道理大家都懂。
 
    所以我认为,这不算行贿,而是一种潜规则。
 
    但碧桂园这次的车马费标准,在业内也算很高的了,在这个时候也这么高的标准来招待记者,傻子也知道是为什么,无非就是希望大家多写点正面的内容,什么企业文化了、企业成就了、公益情怀了,对于最近的事故放一放,落笔轻一点。
 
    至于媒体该不该拿,拿了怎么写,就是记者的职业操守了。
 
    如果我是记者的话,我会拿这钱,因为这是“行规”,我一个人的力量改变不了,也不想去影响别人,但是拿了我该怎么写就怎么写,2000块钱就想收买我,未免太瞧不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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