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9 15:29: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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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为什么要“举报自己”?

    据媒体报道,陕西西安部分消费者2016年通过签订内部认购合同的方式购买了一楼盘所售房屋,并支付全款。两年过去了,开发商却以当时该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对此,消费者无法接受,认为开发商此举完全是由于近两年房价水涨船高,试图废止此前合同,以如今的高价重新销售。目前,当地法院已经受理涉及12套房屋的系列案件并相继开庭审理;
 
    2、这个到底是谁的责任?
 
    据悉,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仅有四证,貌似缺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个当然是开发商的问题和责任,无证销售,难道不应该罚款吗?监管也不管吗?而购买者呢,明知道是无证销售,还要去买,难道也没有责任吗?或许,这就是本身很明了的事情,因为种种变故,被有心人钻了空子……
 
    3、这种损失谁来承担呢?
 
    “举报自己”的开发商胜诉了,或许会因为之前的无证销售而被惩罚,但是之所以还有“举报”就是结果还是好的的原因。而购房者呢,当时几千元的房价,现在2万元你,这种落差,这种“损失”又该谁来承担呢?
 
    4、这种事情可谓之奇葩
 
    开发商起诉自己还胜诉的事儿或许并不多见,这种事件的发生和当下火爆的楼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律本着事实、依旧法律来判别本无可厚非,但是这种脱离实际、有所扭曲的事件背后,包括正义的法律面前都给予了胜诉的判别,也确实是比较的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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