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3 10:2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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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问题绝大多数时候是家务事,清官难断.因为家庭内部的日常行为不会刻意留痕,法律上的证据难以在事后采集或证实.想想名人侯耀文死去多年,遗产分配问题也没让当事人信服的处理完.

  本案中,死者没留下遗嘱,他有多少遗产可能永远是个谜.死者二婚,与两任妻子均有孩子.后妻是小三上位,与前妻之间不睦是正常的,两人之间不会有信任感.无论后妻如何,前妻都会怀疑后妻隐匿财产.
 
  死者离婚时与前妻肯定有财产分割,现有门面、住房与前妻应该没有关系,大概率是他与后妻的共有财产.但到底是不是,还要看产权登记,不能排除是后妻独享财产.
 
  死者名下的本地房屋都能查到,而外地房屋有一定困难.死者的债权债务情况,前妻及其子女很难知道,后妻方面有空子可钻.当然,后妻可能很有良心,很讲义气,也可能不讲理、不诚实.
 
  从问题用词看,前妻及其子女一方是不认为后妻有良心的,一个“霸占”足以说明这点.
 
  死者生前与后妻是一家人,后妻接管门面、住房以及其它财产等是正常行为.就人的常心理而言,要后妻主动分割财产给前妻子女也不现实.前妻子女一方可通过与后妻一方协商分割死者遗产,也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分割.
 
  前妻一方主张继承死者遗产,要在有效期内进行,这也是期限要求的,超过期限等于放弃继承.前妻一方在主张权利前应该对死者遗产摸一下底,法院未必会全面调查死者遗产情况.
 
  死者尸骨未寒,而子女已开始争夺财产,显得冷冰冰.因为法不容情,法律只讲证据,也是冷冰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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