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18 11:47: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如果刚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人就死了,怎么办?

这种情况确实是让家人这些很伤心,毕竟辛辛苦苦熬了一辈子,缴了一辈子的钱,领了一个月的养老金就死亡了,还没有开始退休生活就已经结束。对于领取养老金中去世的人员,其家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可以到参保地区县社保局申领死亡待遇。

以前缴纳的个人账户部分扣除领取的1个月养老金后是会一次性退还法定继承人或者是指定受益人,还有丧葬费2000元及15个月的一次性救济金(按照死亡前1个月养老金作为标准计算。)当然这个是重庆地区目前的标准,建议大家具体再向所在地社保局咨询。

单位参保就是个人缴纳比例是8%是全部分进入个人账户里面,个人参保缴费的比例是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所以是缴费金额的40%进入个人账户里面。从这一点来首,对于刚领取待遇就死亡的人来说,确实是非常不划算的。大家都知道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退还给我们,可是自己以前单位缴纳进去划入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这个是退还不了的。划不划算的问题倒是后话,俗话说得好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工作是场革命,退休之后也是需要好好保重身体的,那是你舒服享受晚年生活的资本。

如何办理死亡待遇领取手续?

办理死亡待遇申领手续时候由单位经办人带上《死亡证明书》、《火化证》、领取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去办理,个人参保人员所需要的资料需要咨询参保地社保局。以上都是我了解到重庆市的一些死亡待遇的政策规定,具体经办程序请向当地社保局再做核实。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