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29 09:56: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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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车主无罪释放。防卫过度根本就是“法律学者”臆想出来的词汇,让那些法律婊自己演示一下,如何在没有伤害的前提下、把对方制服、还要防止对方的反击。只要受到攻击,反击就无所谓过度之说,因为在生死相搏的时候,没人能控制住轻重。 这就像炒股买在最低点、卖在最高点一样,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建议法律取消所谓“防卫过度”一说。

  8月27日,江苏昆山,一宝马车想抢自行车道行驶,并压白线逼停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双方争执不下。宝马车主甚至从车上拿出刀对电动车主进行挥砍。不料刀不慎掉落,电动车主捡起反向宝马车主砍去。28日晚间,@昆山公安 发布通报:两人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刘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我看了完整视频,当时道路最右侧的机动车道是直行右转道,前面有一台大巴车等红灯。死者驾驶宝马车想从最右边的非机动车道(路面标示非常清楚)通过,但此时非机动车道上有一白衣男子骑电动车通过,停在路上看着死者的车,不知道是怎么了,车上驾驶位后方乘坐的男子先行下车朝电动车主走过去,然后宝马车上下来一名女子拉住了,来回拉了两次。本来都没事了,死者突然从驾驶位下来冲过去殴打电动车主,视频不是特别清楚,但从我的角度来看电动车主并未还手。连打带踢十几下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死者跑回车上拿出一把刀过去砍电动车主,可能是喝了酒手不稳,砍了几下突然刀脱手了,两人一起去捡,电动车主更快,捡起来直接回砍,然后死者逃跑,电动车主先是拿着刀砸向死者,而后再去捡起来砍了几刀。总体来说,死者是自己作死。
 
  电动车主已经被砍成重伤,这时他捡到刀肯定得猛烈反击,不然死的就是他,绝对正当防卫,如果这叫防卫过当,那么请你告诉我这种情况下该怎么正当防卫?稍微手软死的就是你,因为你已身受重伤,因为对方人多不讲理,因为对方穷凶极恶。
 
  能反抗证明电瓶车还有点勇气和血性,当一个开豪车满身纹身的社会人在路上遇到你非常无脑不爽非常蛮横并且拿把四五尺长刀出来在砍你,你再这样跟对方BB看,倒地的还不一定是社会人呢。你倒地了,你的钱是别人的钱,你媳妇变成别人的媳妇,社会人搞下关系,说不定判个十年八年再缓个几年牢里再来几次突出表现减刑几年很快就出来了,屁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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