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0 13:48: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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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观点:自行车主的防卫应该算是下意识的“激情防卫”,但是不应该承担刑事或者民事责任,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

    事情简介:
 
    8越7日,江苏昆山市某十字路口一宝马5系轿车占用自行车道与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冲突,一开始双方只是肢体冲突,宝马车上下来几个男子对电瓶车主进行殴打,随后宝马车上以纹身男上车拿出一把刀去砍电瓶车主,没想到自己武艺不精反被电动车车主反杀。
 
    相信看过这个监控视频的所有人都会感觉这是纹身男活该,毕竟,坤叔曾经说过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这是纹身男该还债了。不过,毕竟,现在纹身男死掉了,所以在尊重死者的前提下,我们还是要理性看待这件事。
 
    自行车主应该属于“激情防卫”
 
    从视频上来看,电动车主的防卫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纹身男拿刀砍他捡到刀砍了几下纹身男,这个阶段都属于正当防卫,然后就是纹身男失去抵抗能力后电动车主上去将其砍死这个阶段的过度防卫。
 
    我认为这是不应该轻易定性为正当防卫或者过度防卫的,所以就暂时定义为“激情防卫”。因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遇到这种情况,一辈子也就一次,我们大部分人在这种情况下都是一个“小孩子”的意识,只能考虑最大程度地自保。
 
    毕竟,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这就是人最正常的反应机制,你说正当防卫也说得过去,说防卫过当也可以。但是,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所有防卫都应该被认为合理。因此,我不认为自行车主因该承担什么刑事或者民事责任。
 
    自行车主应该接受批评教育
 
    当然,虽然情况特殊,但是现在毕竟是自行车主杀了一个人,所以,我们还是应该对他进行一些惩罚。这不是对纹身男的可怜,而是我们应该对生命抱有敬畏。
 
    我个人认为可以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进行惩罚,毕竟,在这种突发情况下我们都是第一次,我们都是小孩子,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都是未成年人。
 
    毕竟,未成年人故意杀人都是可以从轻处理的,更别说是这种突发情况了。所以,对于电动车主来说,也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
 
    我们是法治社会,任何情况都应该以法制文明为主,不但是对犯罪分子如此,对受害者更应该如此,也希望大家能够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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