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30 17:20: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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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案子我们大家仔细看一下就不难看得出来,因为刘某已经从车中拿出管制刀具,所以于某无法确保刘某车内没有更具危害性的武器;另外,考虑到刘某之前表现出的巨大侵害性,因此于某完全有理由怀疑刘某可能会驾车撞击,继续实施更加无法避免的施害。且对方是多人,于某始终在力量上处于弱势状态。所以,应该是正当防卫。并且法律应该保护此类正当防卫,才能根治此类欺凌。

  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两男子因行车冲突动刀。监控视频显示,刀是由刘某某从其所乘车辆中取出,并向于某某连挥数次。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刘回砍三刀。在刘起身离开后,于又从身后追砍两刀。警方通报,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无生命危险。
 
  法律真没必要纠结,一个社会残渣,法律是没有办法把他枪毙了,即使这次他把白衣男砍伤进监狱,再放出来还是会干坏事,也有可能做到杀人的大案,白衣男是为民除害了,自己也受了伤,法律没有必要保护一个恶人,中国社会不需要这样的恶人。
 
  首先宝马男跑向宝马车是拿刀,这已经是主观伤害,而且是在对方一直忍让没还手的情况下,注意这不是夺刀,是宝马男行凶过程中跌落,单车男捡的,这时单车男才意识到反击来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然而宝马男被砍倒地起来还往宝马车跑,这时单车男完全有理由相信他是去拿杀伤力更大的凶器。
 
  当遇到有歹徒持刀杀人,心里都会极度恐惧,为了保命势必想尽一切办法,虽然那人倒地了,但是恐惧仍未消除,怎么判断对方有无还击能力?这是个案例,法院应当公平审判,保护当事人,不然以后公民的合法权益怎么得到保护?没事找事耍横还有理了?
 
  也可以这样假设:那纹身男谁看一眼都会觉得他就是混的,它第一次拿的是刀,要不砍死它,它会不会去车上拿枪? 所以电动男觉得还是砍死比较靠谱。  如果是这样的,那算不算正当防卫?
 
  也有可能是砍人砍上瘾、杀人杀红眼,太兴奋了,隐藏在内心的恶释放出来了。看视频,电动车男刚开始几刀可勉强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但后面追砍、刀掉了重捡再追砍,完全就是持刀伤人或杀人了,这个居然还有很多人洗。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狗急了还跳墙,兔子急了还咬人,这是把老实人逼急了……那就真的是呵呵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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