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1 17:03:3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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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员工疑因住自如病故:看自如回应中的逻辑错误及其应该负有的责任

    暂且不谈法律问题,先看看自如回应中的逻辑错误:
 
    王先生生前未向自如管家提及房屋空气质疑,这并不能表明自如的房屋不存在问题,好事的人没有问题也可能给你整出“问题”,忍隐的人即便是真的有问题也可能不提出,所以有问题与提出问题是两回事,前者的存在并不一定引发后者的产生,二者没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因此用有问题就一定要提出,既然王先生生前没有提出问题,那就证明没有房屋问题的逻辑是错误的。
 
    回到法律问题:
 
    从合同角度分析,自如作为出租人,其用于出租的租赁物在出租之前就必须安全适租,那么在出租之后仍然要维护租赁物的安全适租,即有确保房屋不影响承租人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义务。根据《合同法》第233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之规定,当危急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租赁合同是否解除是承租人的权利,即便是承租人不解除合同,也不能因此而免除出租人维护租赁物安全适租的义务。所以,自如将甲醛超标的房屋出租,已然违反《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合同的约定(具体看合同条款),构成违约。
 
    从侵权角度分析,构成一般侵权的四要件:一要有侵权行为,二要有损害结果,三要有过错,四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要有因果联系。王先生生前承租的该套房屋甲醛超标,自如将不适租的房屋出租,显然已经存在过错;由于甲醛会对身体产生巨大的危害,经检测自如出租的该房屋甲醛超标,每天释放的甲醛就相当于侵权行为的产生与持续;现在王先生已经死亡,这就是损害结果。所以,在该事件当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王先生的死亡,与房屋甲醛的超标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若有,则必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若无,则又会是另外一番结果。(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关于甲醛超标问题,房屋甲醛超标是王先生妻子检测的,为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有效性、权威性,建议尽快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以便尽快固定证据)。
 
    一些感想:
 
    对于王先生的病故,深感悲痛,愿逝者安息;对于王先生家人的遭遇,深表同情,望生者自强;对于自如的表现,深感……此处省略……
 
    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是两样东西:一是产品的质量,二是服务的态度,二者构成一个企业的信誉,缺一不可,丢掉哪一样都不行,若丢掉任何一样都会丢掉客户、丢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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