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9 11:41: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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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需要确认一个问题:单位按照3000左右(便于计算,下文都以视作3000来算)的工资标准扣社保,这3000是否是您的每月实际工资同时也是您的缴费基数。如果是您的实际工资也是缴费基数的话,那么您扣完社保后肯定到手的不止1700元,可以到单位人资处了解详细情况。如果3000是您的缴费基数,但实际工资低于缴费基数的话,则要根据每月实际工资情况另行计算,并据此评判企业做法是否合规。下面我们根据3000的缴费基数来算下这种情况下,您社保该扣多少:

1、3000缴费基数的话,社保五险扣款总额在330元,如未缴住房公积金的且企业未有对您个人其他处罚或扣款的情况下,到手工资应该是2670元。

以小编所在的地区社保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企业比例19%、个人比例8%;医疗保险企业比例8%、个人2%;失业保险企业2%、个人1%。生育和工伤保险缴费由企业承担,个人不承担缴费。

那么3000元缴费基数情况下,个人承担养老保险费用为3000*0.08=240;医疗个人承担费用3000*0.02=60;失业保险3000*0.01=30,三项累计扣款总额330元。如果您工资也是3000元的话,那实发到手的工资应为3000-330=2670元。

因此,如果企业没有其他任何扣款项的话,3000元的应发工资和缴费基数的情况下,到手实发工资应为2670元。而实际企业给您发放的为1700元,相差970元。建议要到企业工资计算核发部门了解清楚情况,查询是否有其余扣款或是计算错误,维护自己的正当合理的利益。

2、但是有一种情况可能导致楼主问题所描述的现象:就是楼主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规定,企业只能当地社保局规定的下限缴费基数来缴纳。

比如说,您上月月平均工资是2000元,但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下限是3000元,按照上面计算公式计算后,您社保应扣金额为330元,实际到手的工资则是2000-330=1670元。这样的情况下,则您单位的做法并无不妥。

3、当年社保缴费基数是以您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的,但不得高于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0%-300%的上下限区间。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社保缴费基数不是以您当年每月的应发工资总额来确定缴费基数的。

一般情况下,职工的本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是指,职工在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整个日历年度内所取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新进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月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月基数。

但这里有个上限和下限的要求,社会保险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社会保险基数;社会保险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社会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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