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1 16:19: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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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几个人成立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而包括你和你哥哥都是公司的股东,那么如果按照这个情况看,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股东个人如果没有经过公司的授权,是无权使用任何公司的资产和知识产权的。但是,根据你的说法,你哥哥也没有权利说公司的标识标志和商标归他个人所有。且看我细细道来。
 
    首先明确公司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企业的经营权的表决权和企业经营所得的利润的分配的收益权。除此之外,应该没有特殊的权利了。除非当时的股东决议和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
 
    然后在看你公司中你们争议的内容,主要是包装、商标这两种东西,其实这些都是你们关于商品的商标权范畴,而商标权主要就包括传统意义的商标和颜色、设计、外观等内容。
 
    最后,需要弄懂,也是你文中没有说清楚的,就是你所销售的商品的所有权,这些商品是你们自己采购后销售的,还是原来公司资金购买的。
 
    明确以上内容后,看看第一个争议,就是商标的使用,先看看商标的注册人是你哥哥还是公司,如果是你哥哥自己,那么好,你确实没有权利使用这个商标及标识,因为他没有给你商标授权,如果需要使用,那么只能通过授权取得合法使用权,否则对方可以诉讼。如果是公司的,那么你哥哥和你本人都没有直接的权利使用该商标,需要通过公司的授权(与个人授权不同的是个人授权个人签字,而公司授权公司加盖印章)。而恰恰你二人是公司股东,其实该授权还需要你二人协商解决,任何人一个人想要单独决定都是不恰当的,如果公司还有其他股东,都需要同意才可以,这件事和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谁没有关系,法人代表只是对外代表企业法人的自然人代表,不能决定公司的任何事物,即便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法人代表有企业的总经理担任,在遇到重要事项决策时,也需要股东同意。
 
    好,明白了商标的问题,在看销售商品的问题,也就可以理解,商品如果是个人采购的资产,那么就没有争议,谁买的谁卖互不干涉即可,但是如果商品是公司资产,你们任何人在没有公司的授权就私自售卖公司商品,即便你们是股东也不可以,需要根据财务制度,进行进销核算,才能销售,而且营业额和利润尽数归公司,但是你们作为股东可以提出对利润进行分配。
 
    好说了这么多,看来这个公司对你们的影响很大,很多的亲戚做生意最后做成了仇人,都是事先没有对公私分开导致的。所以,考虑一下,要么你让其他股东回购股权,要么提出解散公司,趁早了解这个关系吧。
 
    给所有人提个醒,公司开起来容易注销难,买卖不成仁义在,不管怎样想得了出路,也得想得了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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