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2 16:13: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毋容置疑,是内外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

    就内部环境来说,很多私募合伙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而是纯利益基础上的苟且,一旦利益分配不均或者出现投资损失,立马就会矛盾爆发。
 
    事实上,合伙合的并不是资金,而是文化,是几个有钱的人,用文化把彼此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经济元素。没有文化做底蕴,彼此之间就不可能有合作的基础。巴菲特和芒格,不仅有共同的志向,也有共同的理想,有共同的兴趣,且都有包容之心。如此,才能真正合伙在一起,才能遇到困难和矛盾时,共同应对、真诚化解。
 
    反观中国的私募合伙人,大多是某种利益需要苟且到一起,各打各的算盘,各怀各的鬼胎,既没文化,也没共同志趣,有的只是利益,又怎么能不在矛盾堆上艰难生存呢。
 
    从外部环境来看,私募生存的条件并不好,对各种不规范的行为,并没有一个严格而健全的监管机制,也没有完善的服务体系,私募基金的行为,也得不到有效规范。在这样的情况下,私募基金的投资往往也是以不规范、非正常的方式进行。自然,出现风险的概率就要大的多。风险多了,矛盾也就不可避免,“离婚率”也就自然而然地高了。
 
    这就是现实。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