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7 15:36: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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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后对损失是否需要私下再赔偿,随便找财经网认为这个可以从不同的需求点来衡量。
 
    从内心的歉意或者对事故造成的影响来看
 
    虽然责任划分是同等责任,但是双方对事故的接受和后续跟进带来的影响并不一定同等。
 
    最明显的差别案例是机非双方,机动车擦碰,三五天就修好能正常使用,看起来和事故前无异。但是如果另一方是行人,伤也不重只是软组织挫伤之类的门诊治疗,那也足以遭罪10天半月呢。
 
    如果机动车主觉得看着难受,想对伤者表达一点歉意,愿意给点营养费做问候,也无不可。能力范围内的真心表达,这份善意是值得称道的,并不是多此一举。
 
    如果对方要求私下补偿,建议商榷后再行决定。
 
    如果事故已经走公开的处理赔偿方式,但是对方要求私下再做贴补,说明他对第一个处理结果是不满意的。
 
    既然不满意,那么为绝后患,更不能随便贴补。这次一口价好说话,时不时来个下一次呢?!理由或者借口,找找就有了。倒不是说都是坏人,但万一碰着个野心大的呢,欲壑难填。
 
    既然事故通过保险公司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就把各个损失全部罗列计算出来,直接损失,间接损失,有些保险公司能赔的,有些保险公司不支持。对不支持又必须自行承担的费用,如果差额过大,可以找法院调解处理。把公开处理流程走到底。
 
    总原则:该自己承担的责任,一分也别落。不该承担的责任,多一分也不担。息事宁人并不是长久之计。交通规则,赔付规则,我们有共同的游戏规则,就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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