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18 11:09: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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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行业从来不缺话题。从2010年国务院和财政部三次发文推进房地产税至今,房地产税为什么征收、如何征收、由谁征收等问题仍能刺痛一批人的神经。在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朱宁看来,房地产税应该由地方政府征收,以此来体现出台房地产税的初衷“缓解地方债务危机。”

  朱宁认为,房地产税之所以在国内备受争论,不仅是因为实施技术上的难度,也跟一些有房地产资源集团的利益有关,“推出这个税相对比较敏感,我们很难说对房地产进行大规模的调控,而不影响整个经济发展的速度。”

  房地产税初衷是为地方政府缓解债务危机

  房地产税作为新税种,由谁征收的问题一直是多年以来争议的点。朱宁认为,房地产税应该由地方征收。他指出,出台房地产税并非外界片面理解的打压房价,或是抑制房地产的投资。他指出,当前困扰中国经济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而地方政府出现债务问题则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当地没有一个稳定的、可持续的税基。朱宁说,“这是一个考虑房地产税的初衷。”

  2011年1月,上海、重庆两地成为房地产税推行的试点城市。2018年9月18日,亿翰智库发文称,从上海和重庆两市房地产税的试点情况来看,每年房地产税征收总额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例维持在3%的范围内。文中称,从数据来看,房地产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作用不大。

  朱宁分析,房地产比较大的矛盾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策的协调和匹配。房地产税推出之初是希望能让地方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相对平衡,但是随着政策逐步落地,可能会出现不同地方政府之间的政策竞争。“一定的税收优势会对地方的人才、资金等经济发展问题有所帮助。”他指出, 在推进房地产税出台合理化的过程中,政府应先搭好大的征税框架,给地方一定的税率动态调整区间,来保证地方的灵活性。

  朱宁表示,房地产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财富重新分配的作用。他以美国征收房地产税的州为例,“房地产税越高的州,整体房价涨幅越慢。(房地产税)能一定程度遏制房地产投资和投机需求,对平稳房价起到贡献作用。”而就地方来说,朱宁称,这对于地方政府积极地推动地价,积极推动土地出让,可能会形成一定的压制,从而减小地方政府卖地的冲动,对平抑整体房地产泡沫有一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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