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1 15:12: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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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当事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必然后果。
 
    欠缴养老保险费缴纳滞纳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的。只要欠缴时间超过3个月,就要按天缴纳滞纳金。缴纳滞纳金的标准是缴费额的万分之二。因此,题主的包头从2018年9月开始要求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4万多元,是当事人从欠缴之月起,到补缴之日止的应缴养老保险费按天万分之二的滞纳金。这是法律明文规定,也是当事人欠缴养老保险费以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要办理退休,要领取养老保险费要承担的必然后果,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对于缴纳滞纳金的问题,包头曾经对企业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仍然属于企业职工)网开一面。即因为企业生产经营不景气而暂停缴纳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由企业掛帐,职工退休时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本金及银行利息,滞纳金掛入企业帐户,待破产清算时统一结算。这项政策是作为特例在包头2000年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实行过,"包头市破产企业一条街"上一些企业职工问题就是这么解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后(2011年7月1日),滞纳金问题成为刚性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欠缴养老保险,都必须依法缴纳滞纳金。且任何组织和个人没有例外。
 
    这是保障社会养老保险费及时征收入库的一剂良药,是对全体缴费人的一种约束和强制性规定。这对于当事人而言,本来下岗失业后度日维艰,欠下了养老保险,指望办理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使日子改观,没想到又额外增加了这笔钱,心里十分不畅。
 
    但是,应当肯定,包头解决下岗失业问题是下了大力气的,成果也是丰硕的。国家人社部的"金保工程"试点就是从包头开始的,包头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只要是持证(持有全国统一的”失业就业优惠证)人员,按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养老、医保两大险优惠及"4050人员优惠政策",直至退休,这是有目共睹的。
 
    题主的补缴养老保险滞纳金人员应该是下岗失业非持证人员。也只有非持证人员才可能欠缴养老保险费并在补缴时缴纳滞纳金。
 
    因此,只能承担了,请把心放宽,多活几十年都赚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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