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8 16:25: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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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没有这样的规定,甚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更没有这样的规定。说穿了,是用人单位的土规定。对付的办法:拒缴。
 
    为什么呢?
 
    一是已经领取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人没有失去劳动能力,仍然可以参加劳动,只要本人愿意,用人单位需要,参加劳动没有问题。但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让其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且不能依法保护其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只保护法定劳动年龄的劳动者,不保护已经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退休人员再劳动,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是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以后,无法缴费社会保险"六险两金"。因为缴纳社保的唯一法定凭证是身份证号码,每个人只有唯一的一个。人员退休后,此号码的电子显示信息是退休人员,故电子程序无法操作,不能缴纳。
 
    三是用人单位的歪招,想扣你钱而已。所以可以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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