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29 16:24: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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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了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婚后感情不和,男方有家暴并且要归还彩礼,女方需要归还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首先我要说的是,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年轻人的法律意识怎么还那么淡薄呢。是不懂法,还是故意不尊重法律呢。
 
    在过去,也就是从上个世纪94年2月1日以前,国家对婚姻还是按照铭文法与习惯法相并重的原则的。也就是说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也受法律保护。从94年2月1日颁布了新的婚姻法之后,就废除了习惯法,也就是废除了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已经不受法律保护,依照婚姻法‘把它定性为男女非法同居。
 
    由于你们的婚姻只是办了酒席,而没有到国家指定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结婚登记成为合法的夫妻,而非法同居在一起,这种男女关系不属于正常的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就谈不上婚后感情不和了。
 
    男方对你有暴力的行为,还是趁早离开吧,省去一辈子受苦遭罪,回头是岸才是明智的选择。至于说男方要追回世俗性质的彩礼,根据法律对返还彩礼的第一条规定;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是属于婚前的聘约,虽然你们举办了结婚的仪式酒席,还不属于已婚,没有法律承认的婚姻,就应该返还彩礼。
 
    但是,法律为了保护妇女,保护弱者,在同居期间给弱者造成了伤害,或者是共同生活开销了彩礼,女方可以相应的减少彩礼的返还数额,这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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