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8 16:12: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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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急辞工”这个概念。不过我明白你要表达的意思。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如果本人想要离职,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注意:
 
    一是要提前三日,最好以书面的形式递交。上交时如有可能,保留录音录像证据。
 
    二是离职你通过书面形式是对用人单位履行“告知”义务,而非等待审批同意。这是劳动者的自由。
 
    三是做好工作交接。这是你的义务。
 
    四是确认工作这些天是否接受了公司的付费培训?是否签定了服务期协议?
 
    如果用人单位为你提供专项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用,且你签定了服务期协议,那么,你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没有,那么单位无任何权利扣你的工资。
 
    五离职时,要求公司结算并立刻支付工资。这是法条中明确规定的。
 
    所谓的“急辞工”,估计是你或你单位自行发明创造的,法律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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