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8 21:24: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车辆保险的保额认定
 
    买车险的时候,我们的车辆价值是可以明确计算的,新车按照购置价,旧车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来确定。车辆使用有明确的折旧系数,折旧按月计算。家庭自用9座以下客车月折旧率为6‰。也就是说,车是可以被明码标价的,一分一厘都能算清。
 
    同一辆车投保两次,即便不是同一个保险公司,平台系统就会自动带出信息,显示重复投保。如果折旧后的价值是5万,实际按照3万投保,那么就称为不足额投保,对车损进行理赔时就得打个6折。
 
    人身保险的保额认定
 
    买人身保险,比如大病险意外险,可以按照个人需求购买多份。人身保险保的是人的寿命或身体,没有客观的价值标准,难以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人,生而无价。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投保时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双方约定后确定的。没有重复投保,不足额投保这种情况。买多少保额,主要是考虑投保人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需要程度。
 
    不同的保额认定方式下,适用的不同的赔偿原则
 
    对车险来说,使用的是损失补偿原则。保险公司按责赔付。甲方全责,就由甲方的保险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无责,无责方的保险公司是不需要承担任何损失的。交强险有个无责代赔100元。
 
    车险是交强险和商业险的组合,甲方的交强险保的是第三方损失,先赔付财产损失2000元,余下的损失就会由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在限额内进行赔付。
 
    乙方的保险公司无责,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可以拿到全损证明后,前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拿回未到期部分的保费。按日退保,还是很公道的。但是想通过自己购买的商业险,在车损险范围内再次赔付,那是不当得利。要是按这个逻辑还能赚回一辆车来,这么合算的事也就想想真是美好😂
 
    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赔付,只要是符合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保额进行赔付,多买多赔。
 
    人身保险中的医疗保险也适用损失补偿,比如买了意外险的人,附加投保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那么他在因意外事故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部分,按照发票进行赔付。医保以外部分,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进行理赔。总金额不会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