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9 21:38: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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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件,银行方销售人员确实存在违规问题,但是康老先生也确实签署了文件,最终的损失本金只能说双方各打五十大板,客户要对自己的投资风险承担责任,银行也要对自己的不合规销售承担责任。

    整件事情的大概经过
 
    近日,89岁的康老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该行工作人员代替其本人签署相关文件和进行基金买卖操作违规,致使他遭受巨额损失”;而该银行虽然承认工作人员违规,但表示不影响康先生作出基银行信息港资的真实意思表达,康先生是合格投资者,赎回基金的行为是其本人所为,盈亏应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康老先生86岁高龄,2015年分别在北京某银行认购5只基金,均为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最终导致本金损失80余万,老先生家人在知情后将银行告上法庭,索赔一百余万,前后两次均被判败诉。
 
    整个事件存在的问题
 
    银行方面:
 
    1.从报道的事件上来看,银行存在几个比较大的问题,客户年龄较大,在销售过程中未按照流程进行,风险评估2014年-2016年评估为进取型,存在失实行为,虽然银行方称是在询问老先生之后在大脑上完成的评估,但是评估内容中对家庭资产之类的项目有失实评估行为,而将86岁高龄的老人评估为进取型,明显不符合常理。
 
    2.基金销售时的风险揭示部分,内容是银行客户经理代为填写,虽然是经过老先生授意,但是仍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3.因风险评估的问题,导致向客户推销高风险的混合基金,最终形成了本金损失。
 
    客户方面:
 
    过分信赖银行的客户经理,没有对签署文件进行核对,购买了不适合自己风险偏好的产品,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明显不适合老年人投资。
 
    这个事件虽然是发生在老年人身上,但是在理财上需要给老年人和年轻人一个忠告,所有的产品虽然是在银行销售,但是销售人员是否尽责不能保证,是否存在道德风险不能保证,自己要对自己负责,签署的合同文件,一定要复核。同时选择理财产品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来选择,对承担不了风险的产品,一定不要去尝试,不要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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