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0 10:58: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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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事情还真的两面考虑,具体分析看看吧。

  首先,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很多客户购买到的都是期房,也就是客户在没有收到房子交付的时候就已经把房子的全款交给了开发商,甚至是办理了贷款,而且这些贷款的额度都不小,还款压力都很大,因此,其实客户就是将自己的资产在没有任何实质形式的保证的情况下,交给了开发商。当然,这个房子将来能否交付取决于开发商的信任、政策的监管和那一纸商品房买卖合同罢了。

  那么如果不交全款,客户的资金可以放在很多地方进行增值,最少也是储蓄存款年利率1.9%大额存单还会更高。但放到房子里客户的心理主要两点预期:1、居住需求,这个主要来自于市场竞争,买方太多,为了住上心仪的房子不得先花钱全款预定。另外还有就是例如上学落户等特殊需求都是此类。2、增值需求,认为房子可以增值,至少和存款一样虽然利息不多,但不至于贬值,所以甘愿交钱买房。

  那么回看开发商呢?其实它定价格是市场调节价无可厚非,就是人家爱卖多钱卖多钱,这个没有问题,但是你让这些提前预定了的客户如何思考呢?我花了全款预定的房子,或者刚刚买到手的新房子后来的人就不用花这么多钱买了,心理就不平衡了。

  同时,对于冲击公共场所这种事情需要强化教育,不能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就可以为所欲为,也是不对的。

另一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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