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5 10: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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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也是一个银行老兵。我觉得商业银行现在总行与分支行之间不存在利润成本这个说法。

  因为,现在商业银行大都是总行一级法人制,比如国有商业银行总行与支行之间根本不存在利润分成问题,而只有总行对分支行的利润考核任务。分支行所有费用都是总行根据分支行业务规模和人员数量及存贷任务、中间业务等进行考核而后核定的。分支行盈利多,说明该行业务拓展比较、贷款投放得准,其他费用也控制得好。

  就是说所有利润都由总行 反映,虽然各分支行也有利润报表反映,但利润最后都归集到总行,通过一级法人来体现该行的总体利润成果。分支行的利润只是一个体现形式而已,对利润的最后去向或分成都没有自主权的,完全要根据总行的要求进行分配和处理。

  商业银行以法人为单位进行核算,支行无需利润核算,总行都是各种专项任务分给支行,主要是存款贷款中间业务收入,由于层层加码,支行任务很难全部完成,也有个别与领导走的近的,任务给的轻,能完成,一般支行是拿不到多少工资的,总行搞复印的职工比基层职工都要多一倍,当然,没关系的人做不了,银行与国企差不多

  商业银行实行的是一级法人制,下级单位都是总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支行只是总行的分支机构或者说是营业机构,财务管理实行利润上微费用下拨方式。所以支行利润要全部上缴,所需费用由总行逐级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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