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5 16:19: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提问:
 
    后妈和爸爸去农村信用社贷款5万元,银行要求他们买个保险是200块钱的,当时填的是他俩的名字,现在我们子女受不受益?
 
    随便找财经网回答:
 
    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第一受益人指定为贷款银行(信用社)。理赔款首先用来偿还贷款。余额部分或者贷款已结清的,受益人遵循法定原则。一般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如果被保险人死亡的,按照遗产继承。这种情况下,子女可以受益。
 
    附录:
 
    华夏银行简介:
 
    1992年10月,华夏银行在北京成立;1995年3月,实行股份制改造;2003年9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交易(股票600015),成为全国第五家上市银行;2005年10月,成功引进德意志银行为国际战略投资者;2008年10月、2011年4月,先后两次顺利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