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5 21:01: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关于开办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借款人:

为简化提取业务流程,方便职工偿还贷款,提高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现将我市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辖区正常缴存公积金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信用良好,两年内无连续3期或累计6期逾期还款记录。

二、提供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

三、扣划方式

委托提取还贷采取系统自动扣划方式,按月从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扣划相应金额,用于偿还其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

当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少于偿还当月应还款额时,由系统自动转从借款人银行还款账户中足额扣划。

扣划时间为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约定还款日。

四、办理流程

对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同时签订《定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协议书》。

对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并签订协议书。

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0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