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7 17:45: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目前我还没有看到有产权证的车位。

  我在单位小区买了房子,也买了车位,但这个车位在购买时就已经申明了没有产权证,也没有办理正规的类似房产的产权证,购买者只有使用的权力;单位小区物管也只是打了一张收据,收到某某人购买多少号车库款。如果要卖给(转让)别人也是没手续的,只能这么凭口说个价格,自己让给转让人作用就行了,被转让人也不可能有合规合法的购买手续的,两者也只能开具一个空白的收据了事。

  还有开发商修建房子之后,一般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也都是对住房进行单位拍卖的,但拍卖的这个车位也是没有产权的,只能由物管中心出具的购买车位的收据,说明该车位归某某人停止专用区,事实上也是没有产权证的。

  我买的就是地下车位负一层的。没产权。9.2万,和我签的20年合同,说20年后免费续签,和房子的实用期限一样是70年。车位可以随意买卖,物业配合我转卖。我知道没产权的车位不能买,有风险,但是我必须有地方停车,没办法。路边停车也违法,永远有人停。中国就这样,你不买,就没地方停车,停车比住房更刚需。

  总之,现在车位或国库没有产权证似乎是我国惯用的规则,这个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事实上我认为应该有产权才能更有利保护购买者的利益。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