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8 21:40: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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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骗保,是缴纳了失业保险后,在失业期间应该得到的保障,与诈骗失业保险金风马牛不相及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是"失业前用人单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伞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社会保险法第45条)。
 
    因此,楼主下岗失业后能够领取失业金是完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法定条件的。在楼主领取失业金期间或结束时,楼主又就业了,用人单位和本人又开始缴纳社会保险,这与楼主已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没有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楼主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失业保险中心会自动停发失业保险金。万一没有停发,楼主又去领取了,这也不是骗保。当失业保险中心追回领取的失业金时,退还即可,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而骗保属于刑事犯罪。骗保即诈骗失业保险金。诈骗罪的法定条件是"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楼主当时确实下岗失业并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就不构成"虚构事实"的诈骗罪法定条件。
 
    所以,楼主勿须担心此事,好好工作即可。万一有一天失业保险中心通知你退还就业后又领取了失业金问题,按要求退回应退的失业保险金即可,个人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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