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8 21:40: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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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从就业之月起,自动停发。发失业金的目的是促进就业,就业后失业金自动停发。
 
    知道为什么吗?
 
    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相互之间严谨的法律关系明确的,不是由任何个人或单位能够擅自决定的。
 
    想法天真了。看到两年即将到期的失业保险金,每月至少能够收到一千以上至二千多元左右的银子,什么活儿也不用干,还能够享受养老保险的政府补贴,和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中心代缴,感觉不错吧。但最多只有两年,可能还有几个月就领完了,希望就业后用人单位暂返缴纳社保费,领完失业金以后再缴,这是不可能的。
 
    首先,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福利,由此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否则用人单位将受到行政的或法律的处罚。
 
    其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务必在30日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会到限期改正的责令,和受到应缴数额一倍至三倍的罚款,责任人还要受到500元以上3千元以下罚款。
 
    还有就是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就业后,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并由国家"金保工程"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用人单位和个人无法修改程序和控制。
 
    所以,楼主的愿望是不正确的。主要是对相关法律关系的设置和操作程序没有理清所致。
 
    建议顺其自然,抓紧就业,努力工作,干到退休,领取退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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