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9 09:37: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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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实话:个人建议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全部财产。

  提到高俊芳怎么处罚这个事情,可能所有人第一个想到的当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当时因为三聚氰胺导致无数儿童患病畸形等,确实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但是,当年对于三鹿集团的董事长的处罚是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而在这次疫苗案件中,目前来说,并没有实际的证据表明长生生物生产的这些劣质疫苗具体造成了多大的危害,也就是说,如果后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些劣质疫苗的具体危害的话,按照先关法律来说,可能高俊芳会判的比当年三鹿的懂事长还要轻。

  但是,个人认为这两件事不应该放在一起作比较,因为这就不是一个比较量级的。

  就拿奶粉来说吧,当时全国并非只有三鹿一家奶粉品牌,也没有谁规定说只能婴幼儿只能吃三鹿奶粉,也就是说,我们是有更多的品牌选择的。说难听一点,当时我们吃了三鹿奶粉,可能还要怪罪于运气不好。

  但是,这个疫苗则不一样,几乎全国所有的疫苗都被长处长生垄断,说白了,我们是没有任何选择的,只要你给孩子打疫苗,基本上就是他家的,这肯定是没跑儿的。并且,疫苗如果出问题了,那么疫苗造成的危害要比奶粉更快也更严重。

  因为,从现实角度来说,就算是毒奶粉,那也不可能说吃了一顿就出事了,但是,就疫苗来说,一旦出了问题,那就只有一次机会。所以说,不能因为没有出问题,就减轻追责。相反,就疫苗问题而言,只要是发现了风险的苗头,那么就应该毫不客气地严肃打击。

  如果说这次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处理轻了,那么这些行业的人会怎么想。是不是还会有人为了利益而更加胆大妄为呢?如果不能对疫苗严格把关,那以后若是真的出现了毒疫苗,那直接就是对一代人的摧毁了,这个罪恶甚至比战争还要严重。

  因此,这种事就必须在第一次发生时就给予摧毁性打击,直接就是死刑或者无期,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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